辽宁本溪高文海涉恶团伙疯狂盗取本钢6000余万国资,多层保护伞通天护黑
实名举报人:赵紫涵,联系电话:18340491789,身份证号:210504197006111363,住址: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 122 栋 2-13-44。
前言
2026 年,全国深化扫黑除恶、打伞破网、打财断血专项斗争进入高压攻坚阶段,中央明确对黑恶势力、侵吞国有资产犯罪、司法腐败、公职保护伞零容忍、全覆盖、深彻查。然而在辽宁省本溪市,一桩涉案高达 6000 余万元的特大国有资产被盗案、涉恶团伙命案包庇案、多层公职人员系统性保护伞腐败案,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,被当地公检法、国企内部保护伞层层封锁、刻意掩盖、违规压案、强行结案。
实名举报人赵紫涵系高文海前妻,2009年8月离婚、举报人亲身经历、亲眼目睹高文海二十余人团伙部分作案,保护伞每月到浪淘沙分钱,保护伞公职人员、本钢相关领导及家属常年在浪淘沙洗浴高额消费,全部免单真实事实过程。实名曝光:以高文海为首的二十余人职业化盗钢恶势力团伙,盘踞本溪多年,有组织、产业化盗取巨额本钢国资,行贿打通公检法全链条保护伞、掩盖致人死亡命案、重金洗白赃款、封口知情人员。
更令人震惊的是:举报人 2026 年依法逐级实名举报、省市两级受理后,遭遇办案单位泄密通风、诱导构陷、恶意施压、市局不作为、分局越权违规结案。在全国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之下,本溪本地保护伞依旧权力通天、护黑到底,重大国资流失黑幕至今未被揭开。

一、核心曝光:高文海组建职业化恶势力团伙,有组织疯狂侵吞 6000 余万国有资产
本案绝非普通盗窃,是人员固定、组织严密、分工细化、长期经营、有据点、有渠道、有保护伞的典型涉黑涉恶产业化侵吞国资犯罪集团。
2007 年,高文海为启动大规模盗钢犯罪,利用与举报人赵紫涵婚内共有浪淘沙洗浴会馆房产抵押贷款 100 万元,全部用于:组建犯罪团伙、购置作案设备、打通人脉关系、铺垫行贿保护伞,成为整桩特大国资盗窃案的犯罪启动本金。
资金到位后,高文海迅速搭建20 余人固定犯罪团伙,团伙架构稳定、职责明确、长期存续:
专人负责本钢厂区关系疏通、专人负责夜间进厂偷盗、专人负责现场转运钢材、专人负责赃钢分拣整理、专人负责对外销赃变现、专人负责公关行贿维稳。
团伙对外以本钢废渣清运为合法外衣作掩护,对内长期系统性盗取优质工业钢材。作案频次密集、规模骇人:
单日最高非法获利高达 158 万元,2007 年至 2009 年连续疯狂作案,累计侵吞本钢国有资产高达 6000 余万元,造成国家巨额财产不可逆流失,属于特大有组织涉恶侵吞国有资产刑事犯罪。
高文海专门购买本溪市彩北三惠村选场,作为团伙赃钢堆放、分拣、转运、洗白的核心犯罪窝点,形成完整闭环式黑色产业链。
二、惊天黑幕:团伙作案致人死亡,重大命案被保护伞彻底抹平、重罪轻判
该涉恶团伙长期猖狂作案,引发重大人员死亡刑事案件,但在本溪公安保护伞干预下,被彻底瞒报、降格、抹平。
2009 年 5 月晚间 21 时至 22 时许,团伙骨干王辉(外地闲散人员、无任何本钢工作资质),受高文海直接安排违规进入本钢厂区参与盗钢作业。王辉酒后驾驶摩托车在厂区作案途中,与本钢大型运钢货车相撞,当场死亡于本钢厂区作案现场。
该起死亡事件,直接源于高文海团伙有组织违法进厂盗窃的犯罪行为,依法应当立案侦查团伙责任、追究组织领导者刑事责任、彻查厂区违规放行漏洞。
但本溪溪钢分局刻意剥离命案与盗钢犯罪的关联,规避刑事立案、规避团伙追责、规避恶势力侦查。在保护伞强力干预下,将涉恶团伙作案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,强行降格定为普通交通事故,草草结案、瞒案不报、压案不查,彻底包庇黑恶势力重罪。
一条鲜活人命、一桩重大刑事案件,被地方司法保护伞彻底湮灭,黑恶团伙得以继续逍遥法外。
三、赃款洗白、重金封口:数千万国资赃款层层转移,巨额资产锁死全部罪证
为掩盖多年特大盗钢、行贿、命案包庇罪行,高文海利用 6000 余万国资赃款大肆资产洗白、利益输送、重金封口,彻底锁死案件真相。
案件关键知情人员苑某(女),长期跟随高文海,专职担任团伙公关核心人员,专门对接疏通公检法及本钢排渣,主管钢材、门卫相关领导打通厂区进出、钢材盗取、转运放行全部绿色通道,完整掌握高文海团伙盗钢、行贿、保护伞利益链、厂区命案的全部核心内幕与犯罪证据。
在苑某准备实名举报、曝光全部黑幕之际,高文海全部使用被盗国有资产赃款,送出巨额资产进行封口,换取永久闭口、隐匿案情:
1、无偿过户赃款购置的彩北三惠村犯罪选场据点;
2、赠予山东威海全款房产一套;
3、赠予奥迪 A4 轿车一台(2008 年购置);
4、另行支付现金封口费 300 万元整。
整套巨额封口资产,全部来源于被盗的本钢国有资产,属于典型的利用赃款掩盖重罪、对抗侦查、湮灭证据的恶劣行为。
四、通天保护伞:公检法、国企多层高官抱团护黑,多年徇私枉法、纵容巨贪恶势力
高文海团伙之所以能够数年疯狂盗取数千万国资、引发命案不追责、案发无查处,核心原因是其重金打造的本溪司法、国企双层巨型保护伞利益集团。
经举报人核实,高文海长期巨额行贿、持续利益输送,精准拉拢、腐蚀本溪关键岗位实权领导,形成稳固黑色利益网:
1. 原本溪市公安局分管领导
1. 本溪中院原副院长
1. 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原院长
1. 本溪市检察院原相关领导
1. 本钢排渣车间主管人员
2. 本钢门卫主管
上述公职、国企干部长期收受巨额贿赂,滥用公权力、践踏司法底线,系统性包庇:
✅ 6000 万特大国有资产被侵吞大案
✅ 涉恶团伙厂区重大命案
✅ 长期有组织刑事犯罪活动
多年来持续压案、捂案、消案、徇私枉法、规避追责,纵容黑恶势力大肆蚕食国家资产,形成系统性司法腐败、政企勾结贪腐黑幕。
五、2026 扫黑高压之下,举报人实名维权惨遭系统性打压、泄密、构陷、违规结案
2026 年全国扫黑除恶、打伞破网力度空前,在此高压大背景下,举报人赵紫涵秉持法治信念、亲身经历,亲眼目睹高文海及团伙、贿赂保护伞,时间,地点,人物一系列真实过程,依法逐级实名举报,却遭遇本溪本地保护伞全链条报复打压、违规办案、司法失灵。

2026 年 6 月 10 日:举报人赴辽宁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实名举报,省厅审阅材料后明确案情极其重大,指导举报人回本溪属地正规报案核查。
2026 年 6 月 11 日:举报人到本溪市刑侦支队递交举报。
2026 年 6 月 17 日:案件流转至溪钢分局,举报人配合完成四小时完整刑事笔录,案件正式受理。
自此,本溪司法乱象全面爆发,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确凿:
1、刻意诱导口供、设套构陷举报人
溪钢分局刑警队队长李某,刻意挖坑问话、循环诱导取证,反复纠缠举报人是否进厂亲眼目睹,意图制造笔录漏洞,将无辜外围知情举报人强行扣为共犯,恶意扼杀重大举报。
2、案情严重泄密,举报人全家人身安全受威胁
举报人刚刚做完实名笔录、案件刚受理,涉案主犯高文海瞬间获取全部举报内容,存在严重内部通风报信、泄密包庇行为,直接导致举报人人身安全遭受重大威胁。
3、公然偏袒黑恶、恶意恐吓打压
办案民警刻意回避6000 万盗钢、团伙犯罪、命案包庇核心案情,强行拉扯无关民事旧事,公然为黑恶团伙洗白,无依据恐吓举报人涉嫌包庇罪,恶意压制实名维权。
4、市局收证不作为、超期搁置督办申请
2026 年 6 月 29 日,举报人遭受打压后,向本溪市刑侦支队提交提级督办申请、全套证据、完整录音材料,支队领导承诺限期接见督办,最终超 15 天零答复、零对接、完全搁置不作为。
5、越权违规结案、篡改法定时效、恶意剥夺维权权利
案件已上报市局待提级督办、脱离溪钢分局管辖范围,溪钢分局依旧恶意越权操作,强行出具《不予立案通知书》,并且篡改、缩短法定复议时效,属于严重程序违法、司法滥权。
关键铁证:
举报人全程留存无剪辑、无删减、无篡改、原始完整录音、文字证据全套,所有违规问话、诱导取证、恶意施压、民警偏袒对话全部可司法鉴定、永久举证。
六、媒体深度点评:本溪黑恶 + 保护伞抱团猖獗,公然对抗 2026 全国扫黑大势
纵观全案:
有组织恶势力团伙确凿、6000 万国资流失确凿、命案包庇确凿、巨额行贿保护伞确凿、重金封口洗白赃款确凿、2026 年司法包庇、泄密、打压举报人、违规结案确凿。
在2026 年全国深化扫黑除恶、严查国资流失、深挖保护伞的高压政治与法治大环境下,辽宁本溪依然出现:
✅ 特大国有资产被盗大案被尘封掩盖
✅ 黑恶团伙命案被人为抹平
✅ 多层公职保护伞抱团护黑
✅ 实名举报人被系统性打压封口
✅ 办案单位徇私枉法、程序严重违法
足以证明:本案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极其庞大、根深蒂固、权力通天,地方司法已经丧失独立、公正办案能力,本地自查自纠完全失效。
七、举报人终极诉求(媒体公示)
1、彻查高文海 20 余人涉恶团伙,依法严惩其利用百万启动资金,2007 年起有组织盗取本钢 6000 余万国有资产的特大刑事犯罪;
2、重启侦查2009 年厂区命案,严查公安人员瞒案压案、重罪轻处、包庇恶势力的渎职犯罪;
3、依法认定苑某共犯身份,彻查其协助盗钢、对接国企干部、收受巨额赃款封口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;
4、严查溪钢分局办案民警徇私枉法、诱导口供、通风泄密、偏袒黑恶、打压实名举报人、违规结案的违纪违法行为;
5、彻底深挖本溪公检法、本钢国企内部完整保护伞利益链条,连根清除司法腐败毒瘤;
6、依法撤销违规不予立案决定,对本案实行省级提级督办、异地公安机关侦办,彻底破除本溪地方保护伞干扰,挽回数千万国有资产损失,维护司法公正与国家利益。

本人实名承诺:以上曝光内容全部真实、有据可查、铁证齐全,举报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,恳请上级机关、主流媒体持续监督、跟进彻查!
举报人(签字):赵紫涵
日期:2026 年 9月 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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